公告日期:2019-03-16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
的相关销售协议,自2019年3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的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8,B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9)、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鑫;A类份额基金
代码:004330,B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1)、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灵活配置;基金代码:000986)、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改革红利精选;基金代码:005270)、太平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利纯债;基金代码:005872)、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睿盈混合;基金代码:006973)增加海通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的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太平日日金、太平日日鑫、太平灵活配置、太平改革红利精选混合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
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相关基金日常认/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认/申购、赎回业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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