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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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
国证监会2014年12月3日证监许可[2014]1303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沪港通
恒生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因
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 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
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7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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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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