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5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该机构将自2018年
12月1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903,B类基金代码:003264;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8年12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兴业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兴业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兴业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