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2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泰资产”)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联泰资产为销售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代销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1、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83、B类:000484)
2、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78、C类:
000579)
3、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5)
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94)
5、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96、C类000897)(二)办理时间
自2015年1月29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销售业务。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91fund.com.cn
(二)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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