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8年
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该代销机
构开展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65)
二、适用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并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费用种类持有期限原赎回费率活动期间赎回费率
赎回费持有期<7天1.5%1.5%
7天≤持有期<30天0.75%0.75%
30天≤持有期<3月0.5%0.375%
3月≤持有期<6月0.5%0.25%
6月≤持有期<1年0.1%0.025%
1年≤持有期<2年0.05%0.0125%
持有期≥2年0%0%
注:一年指365天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
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则以代销机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赎回业务的,需遵循其相关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5、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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