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
31日,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该代销机构开展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65)
二、适用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并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活动期间赎回费率
持有期<7天 1.5% 1.5%
7天≤持有期<30天 0.75% 0.75%
30天≤持有期<3月 0.5% 0.375%
赎回费 3月≤持有期<6月 0.5% 0.25%
6月≤持有期<1年 0.1% 0.025%
1年≤持有期<2年 0.05% 0.0125%
持有期≥2年 0% 0%
注:一年指365天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则以代销机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赎回业务的,需遵循其相关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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