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01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8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05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九、基金的投资...... 44
十、基金的业绩...... 54
十一、基金的财产...... 5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57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62
十四、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