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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3-23 07:27:20 股吧网页版
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23

   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发布了《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集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T3楼11层1113室
公证员:王顺心
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10004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010-68730999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见《关于终止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3月31日,即2016年3月3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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