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9
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1号
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039号文核准(核准日期2014年 8月8日)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4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
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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