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0-09 08:02:34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量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0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量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0月13日起,本公司新增长量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办理本公司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 代销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A 000406
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C 000407
汇添富双利债券C 000692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 164701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 164702
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A 470014
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A 470060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A 470088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C 470089
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 470098
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B 471014
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B 471060
二、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长量基金申购(含定投)我司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可享受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转换业务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长量基金新增代销我司的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汇添富双利债券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3、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4、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汇添富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四、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在长量基金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长量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长量基金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9918
网址: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