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19
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聚利 A 份额开放过渡期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6月5日
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聚利A份额(以下简称“聚利A”)的开放期
为自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即将届满的最后两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分级运
作周期结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聚利B赎回以及聚利A赎回等事宜。
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 2017年 6月20日。聚利A于2017年6月19日、
2017年6月20日开放赎回业务。聚利A开放赎回业务的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
6月17日发布的《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本基金聚利 B份额(以下简称“聚利B”)在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开放赎回。自过
渡期的第一个工作日(2017年6月 21日)起,本基金继续开放聚利 B 的赎回,开放期
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6月20 日至2017年6月28日。聚利B开放赎回业务的详情请
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17日发布的《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B份
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本基金在过渡期期间办理聚利B的赎回业务,并根据
聚利B的开放情况决定是否开放聚利A的赎回。如果聚利B开放期结束后,聚利A的份额
余额将大于7/3倍的聚利B开放期末的份额余额,那么将开放聚利A的过渡期赎回,如果
聚利A过渡期赎回后,聚利A的份额余额仍大于7/3倍的聚利B开放期末的份额余额,基
金管理人将发起聚利A按比例强制赎回,使得聚利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聚利B的份额余额
的7/3倍。聚利A的开放赎回时间预计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聚利
B的开放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聚利B的开放期结束后的聚利B份额余额为基准,最
终决定是否开放聚利A的赎回及开放期间。如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届时公告。
本基金将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
决票时间为准),投票表决审议《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决议生效后,若以上公告内容有变化,届时以管理人的具体公告为准,具体安排详见持有人大会公告及届时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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