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司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我司旗下东方红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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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省广股份(代码: 002400) 予以估值, 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
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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