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邮双动力”)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9年4月19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T3楼12层1217室
联系人:彭祎
联系电话:010-58073517
邮政编码:100044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中邮双动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0-1618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0-161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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