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第2 页共49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 年8 月23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国策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6 年7 月25 日起至2016 年8 月22 日17:00 止。本次会议
议案于2016 年8 月23 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其年管理费率由1.50%
降低至0.90%,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6
年8 月24 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 年8 月24 日披
露的《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止。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第3 页共49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