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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11 07:35:03 股吧网页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变更基金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变更基金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2月11日发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因不符合该指引关于基金名称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5月11日起将本公司旗下的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的变更基金简称,具体如下:  一、基金名称、简称的变更

自2018年5月11日起,基金名称由“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份额基金简称由“泰达宏利养老混合A”变更为“泰达宏利宏达混合A”,基金代码不变,仍为000507;

B类份额基金简称由“泰达宏利养老混合B”变更为“泰达宏利宏达混合B”,基金代码不变,仍为000508。

二、重要提示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中涉及基金名称、基金简称等内容一并调整;招募说明书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期更新。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名称的变更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mfcteda.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010)66555662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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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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