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6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就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宜,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7年9月5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1日0:00起,至2017年10月1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陈欣然
联系电话:400-700-8001;021-68886996-892
传真:021-6888799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修改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0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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