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2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所涉事项分别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7年
11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8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有效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485,445,709.26份,占2017年10月18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
总份额524,827,980.82的92.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对关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
的表决事项,485,445,709.2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该审议事项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
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对关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的表决事项,485,445,709.2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
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该审议事项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40,000
公证费10,000
合计5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