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7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三期运作期到期后
进入第四期运作期开放申购、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
告
1.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三期运作期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三期运作期
到期后进
入第四期运作期运作。第三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第三期运作
期持有 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通过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直销中心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办理到期赎回业务。
3. 本基金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销机构办
理申购
及赎回业务。
4. 本基金的第四期开放期为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本基金的第四
期开放期内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 本基金在第四期开放期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办理 E 类基
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业务。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E,基金代码为 000488。
本基金在第四期开放期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A,基金代码为 000487。
6.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
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
基金份额的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7. 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为三个月,本基金在运
作期内不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第四期运作期起始日为
2017 年 3 月 25 日,本期
运作期期满日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周五),运作期共 91 天。
8. 根据对市场利率及投资工具风险收益的综合评估,本基金在第四期运作期内主要
投资银
行存款。
9. 本基金第四期运作期内,本基金将披露除本期运作期期满日(即 2017 年 6 月
23 日)外的 A 类
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未扣除本期运作期可能计提的管
理费)。根据基
金合同约定, A 类或 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将以本期运作期最后一日 A 类或 E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为基数,按 A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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