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29 23:23:08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9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明确金

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订)中的规定,自2018年

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公募基金及资管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各类监管文件要求,作为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含)本

公司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前述税款及附加税费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会使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

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增值税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如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点此查看完整公告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17-12-31 14:16:01
出这种利好的国家,大家好好地热爱吧!
发表于 2017-12-31 15:05:18
哪位大神知道怎么增收所得税?
发表于 2017-12-31 15:58:31
是按收益收税,还是按本金收税,盈利了收税,要是亏损了有补偿吗
发表于 2017-12-31 20:42:34
是不是卖了要收税呀?有谁能简单地解释一下好吗。谢谢
发表于 2018-01-02 10:48:04
不想再炒股 :
是按收益收税,还是按本金收税,盈利了收税,要是亏损了有补偿吗
没有
发表于 2018-01-02 19:05:32
想办法从基民身上抽血,涨了收税,亏了算自己的。
发表于 2018-01-02 21:39:52
收税收的真不要脸!
发表于 2018-01-03 10:07:54
股友0z2082E166 :
没有
按收益收税啊,简易征收一般就是3个点。不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17个点。。。
发表于 2018-01-06 18:48:09
应该是按本金收税3%吧?还有所得税也收!
发表于 2018-01-07 17:47:02
主要是债券基金收税吧!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