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8
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序号条件管理费率(m)
1R≤(r 1.25%)0%
2(r 1.25%)<R≤(r 2.25%)Min(0.4%,)
3(r 2.25%)<R≤(r 4.25%)Min(0.7%,0.4% )
4R>(r 4.25%)Min(1.0%,0.7% )
其中,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首日倒数前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
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当N=1时,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2017年9月19日为第三个开放期的开放首日,因此,根据上述规则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2017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
r=1.5%,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序号条件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管理费率(m)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
1R≤2.75%0%
22.75%<R≤3.75%Min(0.4%,)
33.75%<R≤5.75%Min(0.7%,0.4% )
4R>5.75%Min(1.0%,0.7% )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为2017年10月24日(含该日)至2018年10月23日(含该
日)(该考核周期结束日最终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2018年节假日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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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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