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1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支付公告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进行定期份额支付,即本基金在每一运作周期内每个日历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按份额支付基准进行一定数量的份额支付。基金份额支付日如遇本基金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支付,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一、本基金已于2018年9月22日起进入第九个运作周期,本基金在该运作周期内定期份额支付的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投资人
定期支付 定期支付 定期支付 定期支付 份额支付
份额支付基数 日历月末
月份 基准日 权益登记日 现金划出日 基准
支付资产
2018/9 2018/9/28 2018/9/28 2018/10/10 以100,000为例 3.80%/12 316.67
2018/10 2018/10/31 2018/10/31 2018/11/5 以100,000为例 3.80%/12 316.67
注:
1、份额支付基准:
B=(同期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X(0%≤X≤2.5%))/12
=(1.30% 2.5%)/12(2015年10月24日,6个月存款利率降至1.30%)
=3.80%/12
其中,B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准;
该基准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自由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布。
本基金第九个运作周期(2018年9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的份额支付基准为3.80%/12。
2、份额支付基数:
A=A0 S-(RP0)
其中,A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数;
A0为初始份额支付基数,基金成立后,投资人的初始份额支付基数为认购确认份额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的乘积,每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的初始份额支付基数更新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数与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的乘积;
S为投资人在一个折算周期内的每笔净申购金额,每笔净申购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