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8年9月10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9月10日
2.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自由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八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第八个自由开放期,下一个运作周期为第八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六个月。投资者在自由开放期内赎回本基金的,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自由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自由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在自由开放期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八个运作周期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9月8日。本次自由开放期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1日,自2018年9月22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为本基金
的第九个运作周期。
2、本次自由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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