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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2-22 08:29:58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2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裕惠定开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043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9年2月25日
赎回起始日2019年2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9年2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9年2月25日
注: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变更基金类别及修改其他相关事项而来。《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变更基金类别及修改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经2014年8月18日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
2014年8月18日起,由《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第十个运作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其中开放运作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4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封闭运作期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8月24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开放运作期”和“封闭运作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6个月。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且最长不超过30个自然日;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本基金在基金合同修改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本个运作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其中开放运作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4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封闭运作期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8月24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开放运作期结束后进入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结束后,基金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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