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13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债券

基金代码:00042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3、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90%以上份额。”

以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