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7
华泰柏瑞丰汇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2018) 沪东证经字第21322 号
申请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 弄上
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委托代理人:谷睿,女,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0 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向本处提出
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华泰柏瑞
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0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
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于二0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分
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华泰柏瑞丰汇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
收益分配原则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
营业执照、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
和公证人员印嘉琪于二0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17 层申请
人的办公场所对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
基金托管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周世烨的监
督下,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谷睿、张峻的
进行计票。截至二0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七时,收到参加
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7 , 573 , 529.41 份,占
二0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权益登记日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47 , 319 , 298.85 份的58.27%,达到法定
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华泰柏瑞丰汇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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