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将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
1、“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原文:“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
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修订为:“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之“四、估值程序”
原文:“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每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每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之“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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