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0 月 18 日证监许可
【 2013】 132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 月 2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
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
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
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
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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