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93 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者赎回
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和其他风险等等。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
风险基金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 瑞
利 A 为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瑞利 B 为中高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 、 绪 言 ..................................................................... 1
二 、 释 义 ..................................................................... 2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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