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8年5月7日起将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修改为“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公司对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将基金合同全文和托管协议原文中的“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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