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9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一月【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5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36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
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 年 5 月 25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邮政编码: 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小腊
成立时间: 2013 年 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人:林婷婷
电话:( 0755) 8839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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