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1125】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10月21日生
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符合《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就本次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附后)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2018年3月31日生效。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bbns.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垂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附件1:《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修改理由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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