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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23 07:20: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修订《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23

关于修订《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南方丰合保本”,基金代码为“000327”)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担保人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91号),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6日进行募集,并于2015年5月2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5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9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转型后的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根据2014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的规定,转型后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下限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再符合有关股票型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规定。

本公司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调整为“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新蓝筹混合”),涉及文件一并调整。为适应基金转型的需要,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投资策略的南方新蓝筹混合的情况及适应国内基金立法的需要,《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删除了《基金合同》中与基金保本运作有关的条款,将《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转型为南方新蓝筹混合后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等条款列为《基金合同》的正式条款,同时《基金合同》还根据国内基金立法的现状,还对合同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见附表。

2、《基金合同》本次修订事项,或属于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或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需要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的程序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根据本公司发布的“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中的相关安排,自2018年6月5日,本基金将更名为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更名为《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将按本次修订并公告的文本执行。

4、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将对基金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的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的《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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