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关于修改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0,C类00033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30日起,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本次修订主要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且其余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拟修改为 修订理
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新增
分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公开
下简称“《合同法》”)、《中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 募集开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放式证
(以下简称“《基金法》”)、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基金流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动性风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险管理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作为订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立基金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合同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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