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3
五、基金财产保管......14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7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0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4
九、基金收益分配......29
十、信息披露......30
十一、基金费用......32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4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5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6
十五、禁止行为......39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0
十七、违约责任......42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6
4-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300203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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