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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8 08:04:53 股吧网页版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8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021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
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
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5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设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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