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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修改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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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902号文准予募集,《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24日正式生效。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符合《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
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就本次《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长盛双月
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盛双月红1年
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涉及《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自2018年3月30
日起生效。
3、自2018年3月30日起,本基金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基
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前述赎回费全
部计入基金财产。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查询或者致电本公
2
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010-62350088咨询。
二、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附件1:《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附件2:《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
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3
附件1:《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斜体字为新增或修改后的内容)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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