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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7 07:20:55 股吧网页版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2018年第2次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7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次收益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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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8 年第 2 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0 月 17 日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次收益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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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5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长
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2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A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54 00025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129 1.1044
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58,991,612.25 1,282,791.1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152 0.111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截至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
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 0.02 元/份,且没有进行过当季度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
为准),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就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0 月 19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0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现金红利款项将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长城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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