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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07:52: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0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0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第一次分红,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第五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 A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12 00021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0 1.05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594,921.12 262,430.4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8,984.23 52,486.0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60 0.040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
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直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 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
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网址: 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988021-38784566。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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