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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07:54: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7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信鑫益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000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7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12月2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6年第一次分红,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第四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泰信鑫益定期开放A泰信鑫益定期开放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21200021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1.0541.04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6,950,775.30

2,998,995.96

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390,155.06599,799.1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100.100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8日

除息日2016年12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

于2016年12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2月30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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