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0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08号文核准募集的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2013年6月14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5日17:
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电话:4006-988-88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7月21日,即在2015年7月21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5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5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以下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短信投票不得进行委托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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