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基
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结束第一个保本周期,并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保本周期到期日为第二个保本
周期起始日的 2 个公历年后对应工作日,即为 2017 年 9 月 8 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中国
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任。
根据《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
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
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
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
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本基金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时,不再满足保本基金的存续要求,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
本的混合型基金,即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
代码亦保持不变为 000166。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中海策
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现将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5 个工作日(含第 5 个工作日),共计 6 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
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内(即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
选择:
(1)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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