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0
关于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
保留位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9年2月20日起对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并对《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一、 对《基金合同》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 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 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四、估值程序”中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订。
二、 对《托管协议》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中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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