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1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成立时间: 2003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 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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