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
型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0030”)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6号文核准募集,并于2013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3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18日止,第二个保本期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
2019年5月20日止。
鉴于本基金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障义务人,本基金将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的存续条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即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的约定,并依据转型后基金特点、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及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自2019年5月24日起,《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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