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4 12:08:49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本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4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原则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二、 释义 新增: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

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