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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2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基于中信标普债券指数将于近期终止发布,包含该指数的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将不再适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沪深300指数更加适合用于相关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变更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变更后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沪深300指数+20%中证综合债
券指数+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税后一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本公司将相应修订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自
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如指数公司提前终止发布中信标普债券指数,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自终止发布该指数的次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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