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13 09:23:3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3

关于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3-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80003)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1、本集合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变更为公募基金的;”

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日终,本集合计划的剩余期限不足 15 日
且未变更为公募基金。

若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日终,本集合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变更为
公募基金的,则触发上述《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本集合计划合同终止情形,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
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预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