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及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发布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依据《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保护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 17:00 止(纸质表决
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4、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1 层
联系人:韦周雪
电话:0755-81983001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5、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份额持有人)
短信投票形式的会议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咨询。
6、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份额持有人)
电话投票形式的会议表决票提交按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4 日,即 2024 年 9 月 4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集合
计划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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