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5
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产品概况
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970197
动持有债券
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下属基金简称
970198
动持有债券B
下属基金前端交
下属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易代码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托管人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15日
-
基金类型
债奍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五周开放一次赎回,不开 放申购
开放频率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0年1月3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丁杰科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12月10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年8月9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季程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自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其他
注:1、本概要所述的“基金”系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 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合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 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募基金管理 资格,在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后,管理人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将本集合计划注册变更为公募基金。
2、丁杰科女士、季程先生分别自2020年1月3日、2019年8月9日开始任职宏源证券宏源10号股债 双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主办人,宏源证券宏源10号股债双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证监会批准参照公 募基金运作并更名为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 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2022年11月15日起正式生效。
3、对于投资者依据《宏源证券宏源10号股债双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认购或参与 集合计划获得的宏源证券宏源10号股债双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投资者 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集合计划B类计划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B类计划份额每五周开
放一次赎回,且赎回仅开放1天,不开放申购。管理人有权在B类计划份额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确定开放赎回的首个周一,并在相关公告中公告。此后,每五周后的对应周的周一开放一次赎回(如遇节假日则当 次不开放赎回)。
4、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高于资产净值的20%,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券价格受所对 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换股的风险等。本集合计划不参与新 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和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 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追求本金安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求为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实现集合计划资产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 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含次级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 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本集合计划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 可转换债券转股和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 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总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不高于资产净值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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