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25 09:30: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5

关于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申万宏源 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 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经与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含)起对 本集合计划C类计划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2年11月29日(含)起,投资者持有本集合计划C类计划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率从0.30%/年降至0.25%/年。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查询: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资前认真阅读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 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 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5、《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了本集合计划A类、C类计划份额每个运作期到
期日前,A类、C类计划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
到期日,A类、C类计划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A类、C类计划份额 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 下一日起该计划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下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前,集合计划份 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计划份额。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投资者将面临因不能赎 回集合计划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